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对湖北省生态环境流域治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大气环境执法能力建设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5-01-20 17:20发布单位:湖北省财政厅|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湖北省生态环境流域治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大气环境执法能力建设项目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浙江焜腾红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嘉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昌盛南路36号嘉兴智慧产业创新园10号楼104室

被投诉人:湖北省生态环境流域治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被投诉人2:湖北神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八一路346号;地址2: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写字楼第6层

相关供应商1:武汉领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东西湖区107国道北、一清路西东兴·阳光都市A栋1单元4层2室(6)

三、基本情况

本项目政府采购项目编号为SZZC-2024-0389,采购计划备案号为420000-2024-12084。2024年10月17日,本项目发布公开招标公告。2024年11月22日,本项目发布中标结果公告。
投诉人的投诉事项为:1.被投诉人2以投诉人提供的澄清说明不能充分证明其报价合理性为由,取消投诉人投标资格。投诉人认为澄清说明能充分证明报价的合格性,如被投诉人1已有确定的供应商,可以走单一来源采购,无需走政府采购公开招标,而不是以不合理的条件对投诉人实行差别待遇。2.本项目核心产品红外热成像气体泄露检测仪中标品牌为红谱VF330,中标价格为103.5万元。而据了解红谱VF330产品,中标价格有40万元/台、35.25万元/台、37万元/台,同款同型号产品在本项目以103.5万元如此高的价格中标,投诉人对此提出质疑,而被投诉人2以未超过限价为由,认为质疑没有事实依据。
本机关调查后作出处理决定。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本机关现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投诉人的投诉事项1、2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投诉事项1、2不成立,驳回投诉。

五、其他补充事宜

湖北省财政厅

2025年0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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