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财政金融局关于转发《湖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支付有关要求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5-28|
发布单位: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金融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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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预算单位、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提高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质量,规范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支付管理,现将《湖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支付有关要求的通知》(鄂财采发〔2026〕1号)转发给各单位,请严格遵照执行。
附件:湖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支付有关要求的通知
高新区财政金融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