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关于落实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有关事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3-03|
发布单位:枣阳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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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开区委员会、管理区委员会,市直各预算单位,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
为有效遏制政府采购活动中异常低价恶性竞争行为,切实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保障政府采购项目质量与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现将湖北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有关事宜的通知》(鄂财采发〔2026〕2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落实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有关事宜的通知》(鄂财采发〔2026〕2号)
枣阳市财政局
2026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