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容区财政局《关于开展财政专项检查工作》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5-05-09发布单位:华容区财政局来源: | 阅读次数:

华容区财政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及《华容区财政局关于开展财政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华容财发[2025]6号等法律法规文件要求,为切实履行财政监管职责,加强监管,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在华容区范围内开展专项检查,现将检查结果公布如下:

检查方式

检查工作采取自查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单位根据《关于开展财政专项检查工作》检查的内容认真全面组织开展自查工作,将自查情况报送区财政局政府采购股,并积极配合现场检查工作
    、工作成效及存在问题

(一)工作成效

抽检的部分区直单位行政事业单位的总体情况来看2024年度政府采购工作开展情况较好,比上一年的政府采购工作有了进一步提升。工作中能够按照《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采购活动,采购程序趋于规范,各项管理制度逐步完善,能够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采购原则,紧紧围绕“规范、廉洁、优质、高效”的总体目标有序开展工作。
    (二)考核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通过对抽查各检查单位采购业务工作开展情况和随机抽查项目档案进行检查,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内控管理。被抽查的单位都建立了本单位的内控管理制度,但是还需要细化(鄂州市华容区文化和旅游局、鄂州市华容区统计局、鄂州市华容区文化馆、中共鄂州市华容区委统战部、鄂州市华容区医疗保障局、中共鄂州市华容区委统战部、)。

2、 预算编制。有少数检查单位年初编制采购预算不合理,没有合理的编制采购预算。(鄂州市公安局华容分局、鄂州市华容区文化和旅游局、中共鄂州市华容区委宣传部、鄂州市华容区总工会)

3、履约管理。有部分检查单位及时付款采购合同没有及时备案以及履约验收未完成。(鄂州市公安局华容分局、鄂州市华容区劳动就业中心、鄂州市华容区文化和旅游局、鄂州市华容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鄂州市华容区卫生健康局、鄂州市华容区审计局)

4、信息公开。有少数检查单位没按规定时限在湖北政府采购网进行采购合同信息公开(鄂州市公安局华容分局、鄂州市华容区文化和旅游局、鄂州市华容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鄂州市华容区卫生健康局、鄂州市华容区审计局、)

5、档案管理。有少数检查单位没完整保存政府采购项目档案。(鄂州市华容区文化和旅游局、中共华容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中共鄂州市华容区委宣传部、鄂州市华容区卫生健康局、鄂州市华容区审计局、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华容分局。)

 、其他补充事宜

针对此次核查中发现,鄂州市华容区统计局2024年度政府采购程序合法合规,政府采购工作认真负责。同时其他检查单位提出以下改进建议:一是将自查中的问题加紧整改落实到位;二是进一步完善制度,加强管理,严格按《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文件规定,组织政府采购活动。

 

                                               鄂州市华容区财政局

                             202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