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关于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开展2024年度考核的通知
丹江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
为加强对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集中采购执业行为,提高集中采购的工作效率和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 监察部关于〈印发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3〕120号)等相关规定,决定对你单位2024年度政府集中采购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督考核内容
(一)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情况;
(二)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
(三)建立和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情况;
(四)采购文件编制水平情况;
(五)询问、质疑答复情况;
(六)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情况;
(七)采购价格、资金节约率情况;
(八)服务质量情况;
(九)场地建设标准化情况;
(十)电子化采购开展情况(电子商城、框架协议采购、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
二、监督考核步骤及时间
(一)自查阶段(4月14日至4月27日)。市政府采购中心按监督考核内容开展自查,撰写自查报告并如实填写代理政府采购项目情况汇总表,报送至市财政局。
(二)书面审查阶段(4月27日至5月13日)。市财政局对市政府采购中心提交的自查报告和采购项目资料进行书面审查。
(三)现场检查阶段(5月14日至5月22日)。市财政局根据监督考核内容和采购项目书面审查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四)形成考核报告阶段(5月22日至5月30日)。市财政局根据书面审查和现场检查情况形成监督考核报告,并将报告在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
三、监督考核方式及要求
(一)监督考核采取自查与核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市政府采购中心应于4月27日前将自查报告、采购项目资料报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
(三)市政府采购中心做好监督考核所需文件、数据报表及有关材料的整理,以备现场检查考核。
丹江口市财政局
2025年4月14日
附件1:
2024年政府采购中心代理集中政府采购
项目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
时间:
序号 | 计划函号 | 项目编号 | 采购人 | 项目名称 | 采购方式 | 招标公告 | 开标时间 | 中标结果公示时间 | 预算金额(万元) | 中标金额(万元) | 项目进展情况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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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24年政府采购中心代理集中政府采购
项目质疑投诉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时间: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划备案号 | 采购人 | 采购方式 | 预算金额 | 中标(成交)金额 | 采购文件或中标结果质疑 | 质疑处理结果 | 是否投诉 | 是否有效投诉 |
合 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