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财政局关于组织举办履行预算单位主体责任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培训的通知
仙桃市财政局关于组织举办履行预算单位主体责任
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培训的通知
各镇(办、场)人民政府,排湖旅游度假区,市直各预算单位,各镇(办)财政所、市政府采购中心,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持续贯彻落实《湖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采购人政府采购主体责任的通知》(鄂财采发〔2023〕10号)、《关于印发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5年版)的通知》(鄂财采发〔2024〕7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和履行采购人主体责任,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市财政局决定组织举办履行预算单位主体责任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政府采购专员制度;
2.政府采购基础知识;
3.政府采购需求管理;
4.政府采购负面清单;
5.政府采购典型案例分析。
二、时间和地点
1.培训时间: 2025年3月12日(周三)下午3:00至5:30。
2.培训地点: 分主会场和分会场。主会场设在仙桃市财政局3楼会议室,分会场设在各市直主管预算单位会议室。
3.培训方式:主会场采用现场授课、分会场采用观看微信视频号直播的方式进行培训。请各二级预算单位培训前通过微信搜索“湖北省政府采购协会”视频号,并提前关注,培训开始后进入该视频号直播间观看。
三、培训对象
(一)主会场
各镇(办、场)人民政府、排湖旅游度假区、市直主管预算单位政府采购专员(或具体操作人员)一名;各镇(办)财政所、市政府采购中心、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操作人员一名。
(二)分会场
分会场组织实施由各市直主管预算单位负责执行,培训对象为所属各二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专员(或具体操作人员)一名。
四、培训议程安排
1.参会人员签到;
2.市财政局分管领导讲话;
3.由湖北省政府采购协会副秘书长、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李海燕进行授课;
4.会议小结。
五、会议要求
1.参会人员请提前二十分钟签到入场;
2.遵守会场纪律,将手机调至静音模式,不得缺席、迟到、早退,活动期间不得大声喧哗、随意走动,保持会场秩序。
联系人:王凌泽 联系方式:0728-3232666-5107
仙桃市财政局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