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政府采购需求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1-21|
发布单位:硚口区财政局|
来源:硚口区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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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属各预算单位、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市财政关于做好政府采购需求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2021〕1479号)要求,采购人应在采购活动开始前,按照通知要求编制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协议供货、定点采购和电子商城除外),并将相关材料一并上传至政府采购内网电子化综合管理平台系统备案;各代理机构代理政府采购项目时协助采购人做好编制采购需求工作。
附件:《市财政关于做好政府采购需求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2021〕1479号)
武汉市硚口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2022年3月4日